坪山区消防救援大队2021年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20
深圳市坪山区消防救援大队就坪山区消防救援大队2021年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请合格投标人于2021年11月 8日9:30 (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名称:坪山区消防救援大队2021年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SZHT2021-022
三、招标内容:
1.为保证坪山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物资采购高效便捷、公开透明,更好的保障全体指战员及政府专职消防员日常饮食安全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坪山区消防救援大队计划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实施2021年度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总预算为497.25万元,共划分A、B两个采购包,其中A包预算金额320.771万元,食堂就餐人员267人;B包预算金额176.479万元,食堂就餐人员138人;项目配送物资范围包括粮谷(米、面)、蔬菜、水果、禽畜生肉、禽蛋、冻品、水产品、副食品、干货、杂货、调料等食堂原材料。
2.服务期限:A、B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实施,直至下一轮招标程序结束,采购单位与新的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的前一天为止,项目最长服务期限不超过一年;若在服务期限内支付金额达到合同中标金额,则合同终止。
3.服务地点:深圳市坪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4.年度费用限价:A包:320.771万元(超出限价则为无效标);
B包:176.479万元(超出限价则为无效标)。
四、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人的投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不接受 □接受)分包。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7)不存在与参加本项目的其它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8)未参与本采购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9)本项目分为A、B包,投标报价分两个标段进行自主报价,两个包兼投不兼中,即投标人可以同时投A、B两个包,但不得兼中。若投标人在A包中标,则在B包的定标环节自动剔除。
(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和政策;
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执行《节能服务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服务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五、供应商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1.报名时间2021 年10月 20日至2021 年11月8日,每天上午10:00至12:30, 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6013号江苏大厦A座17楼
3.现场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
投标人应当携带法人证明书、单位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公章,提供原件)至 (招标代理部,联系人:,联系电话: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800元(招标文件工本费,售后不退)(只可开收据),且不得转让他人。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1 年10月 20日至2021 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10:00至12:3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提问截止时间和答复时间:
1.投标人需以书面(邮件)形式提问;
2.提问截止时间为2021 年10月 29日。
3.答复截止时间为2021 年11月2日。
答复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投标人预留邮箱。
八、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1.接受投标时间:2021年11月8日9:0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1月 8日9:30 (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九、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投标时需携带资料:
1.单独密封的投标文件正副本(一正四副)、电子U盘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副本首页显著位置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投标人全称。
2.法定代表人本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3.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于一个信封内并注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在投标现场提供;投标文件正副本中同时提供)。
4.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述文件送达投标地点。逾期送达和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投标地点: 开标室
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十一、以上若有变更招标人会以书面(邮件)形式发布相关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十二、公告发布网站
1、中国政府采购网
2、深圳市河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十三、对本项目的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深圳市坪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
邮编:518000 联系人:方纯仪
电话:13798584267/0755-85212119
2、采购代理单位:深圳市河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6013号江苏大厦17楼
邮编:518000 联系人:潘工
电话:13418563949
3、消防救援队伍政府采购项目投诉受理单位
单位名称:财政部政府采购监督裁决处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玉渊潭南路晾果厂6号都邦大厦三层
受理电话:010-68513070、010-68519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