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汕特别合作区海洋碳汇途径识别与通量测算综合研究
发布时间:2023-02-20
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深汕特别合作区海洋碳汇途径识别与通量测算综合研究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有效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3月2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HT2023-003
2.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海洋碳汇途径识别与通量测算综合研究
3.预算金额:67.00万元
4.最高限价:67.00万元
5.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项目需求 |
1 | 深汕特别合作区海洋碳汇途径识别与通量 测算综合研究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6.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单位;
3.投标人必须是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注册网址: http://www.szzfcg.cn);
4. 投标人必须是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www.zfcg.sz.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整体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服务)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声明函或不符合要求的,作投标无效处理。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2月2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现场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
2.1投标人应当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小微企业声明函(以上资料加盖公章,提供原件)至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17楼招标代理部,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13418563949)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招标文件工本费,售后不退)(只可开收据),且不得转让他人。
2.2如需邮购,请于办理汇款手续后,发送汇款凭证并快递上述报名资料至采购代理机构。代理在接收到相关资料后安排招标文件发放(送)工作。(邮寄收取50元快递费)
3.线上报名:
3.1投标人应当将单位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公章扫描发至邮箱:3264483837@qq.com)原件邮寄到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17楼招标代理部(不接受到付),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13418563949。
3.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招标文件工本费,售后不退)(只可开收据),且不得转让他人。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3月2日14:30(北京时间)
2.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17楼
3.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特别注意:
3.1.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因疫情原因不能到现场开标的供应商,可以通过邮寄快递(顺丰、EMS等)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供应商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快递包封和密封性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密封性包封破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认同开标会议结果。
3.2.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供应商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3.供应商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
3.4.供应商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然后再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信息内容。如下:
邮件外包粘贴表格(格式) | |||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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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开标日期: |
| 投标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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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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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投标文件拒收情况:由于投标人或运输方造成的丢失、破损、密封不严(或未密封)、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及招标文件中关于拒收的所有情况,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由此造成投标人的相应损失及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6.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文件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联系电话告知投标文件收件情况,请供应商务必确保所预留的联系电话真实性,确保电话通畅。
3.7.投标文件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江苏大厦A座17楼,收件人:张工,联系电话:13418563949。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下投标,采用纸质投标文件。
2.招标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3年2月24日17:00(北京时间)时前,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的,须提供书面文件至代理机构。
3.招标文件澄清回复时间:2023年2月27日17:00(北京时间)时前。
4.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www.szzfcg.cn)、深圳市河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hetujianshe.cn/)和,采购人在以上网站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汕管理局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鹅埠镇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仁和楼2栋
联系人:邱珉
联系方式: 180773161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市河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17楼
项目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13418563949
深圳市河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